浙江文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时信息披露报告


根据《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》(银保监发〔2021〕14号)文件对临时信息披露报告的相关规定,本行现对《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温州监管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》(温金罚决字〔2023〕5号)处罚决定书内容予以披露:一是违向公务员发放经营性贷款;二是个人住房按揭贷款调查严重不审慎。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》、《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》(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0年第2号)和《中国银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业授信风险管理的通知》(银监发〔2008〕42号相关规定,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温州监管分局决定对本行处罚人民币合计70万元;对时任文成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黄坦信用社主任周学钦警告。

对于监管部门的处罚决定,本行高度重视,严格按照监管要求,迅速落实各项整改措施,持续提升全行合规经营管理水平。同时加强合规文化建设,进一步强化全行员工合规意识,严守风险底线,推动业务经营持续健康发展。

2023年11月2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