浙江文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时信息披露报告

根据《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》(银保监发〔2021〕14号)文件对临时信息披露报告的相关规定,本行现对《中国人民银行温州市中心支行行政处罚决定书》(温银罚决字〔2023〕1)号处罚决定书内容予以披露:一是未按照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;二是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或者为客户开立匿名账户、假名账户。违反了《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》、《中国人民银行关于〈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〉有关执行要求的通知》(银发[2017]99号)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》相关规定,中国人民银行温州市中心支行决定对本行处罚人民币160万元。

对于监管部门的处罚决定,本行高度重视,严格按照监管要求,迅速落实各项整改措施,持续提升全行合规经营管理水平。同时加强合规文化建设,进一步强化全行员工合规意识,严守风险底线,推动业务经营持续健康发展。

 

2023年4月28日